逢告必输!澳洲代购法务案例

只要你是代购,无论你身在何方,也无论卖的是真货还是假货,

澳洲代购遇上他们,10场官司9场输,

而这些“碰瓷者”依靠赔偿金就可以年入百万…

1、澳洲代购被碰瓷

最近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报道了这么一件案子。

澳洲代购小周本来生意做的风生水起,在国内某平台还有网店。

小周的货全部是通过自己在澳洲的姐姐和朋友在药妆店买的,全部都是真货,所以开店几年,虽然偶尔有难缠的顾客,但是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大事。

可有一天,小周的突然在平台上接到了一名顾客要求退货退款的要求。本来退货也是正常,于是小周就和这名顾客进行了沟通,了解一下顾客为什么不满意。

可不聊不要紧,一聊可把小周气坏了,这位买家“不满意”的原因是产品没有中文标示,商品中还含有药品!

按照国内的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“进口的预包装食品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;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,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。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、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,不得进口。”

法律明文规定是没错,但是代购本身就是个灰色产业,行业里几乎全部的代购都不会有中文标示!

这位买家分明是找茬!

这位买家跟他说,不管你退钱也好不退钱也好,你官司是吃定了!

小周立刻明白,他这是遇上碰瓷的了!

早就听说有一批人故意买代购的东西,再用“没有中文标示”这个理由把代购告上法庭,可以获得十倍的赔偿!

没想到做了几年代购,竟然也给他遇到这么一个!

正在气头上,买家却说,我买的5400的东西,告上法庭你肯定要赔偿54000,不如这样,咱们私了,你给我30000,我就不告了。

小周一听更加生气,碰瓷还这么厚颜无耻、光明正大了?

还没有人管你了吗?

小周一怒之下,不给退钱,也不给退货,软硬不吃。

果然,没过多久,小周就接到了法院的通知书,买家还是告了他。

一审判决,法庭真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判小周赔偿买家54000元人民币!

小周不服,认为买家分明是恶意碰瓷,于是提起上诉,可法律界的朋友跟他说,买家是不是恶意基本不会影响到判决结果,因为他再恶意,只要他是消费者,就可以告你。

这个碰瓷,实在是一碰一个准,而且防不胜防…

2、被碰瓷?自认倒霉

买点代购的东西再上诉,就可以获得十倍赔偿,这个钱也太好赚了!

于是一批“碰瓷者”号称自己是职业打假,疯狂使用这个套路,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个“诀窍”。

不少人甚至可以凭借这一招年入百万,比代购赚的还多,而且比代购赚钱可容易多了。

2015年,北京西城区一买家购买了澳洲爱他美的奶粉,然后以“没有中文标示”将代购告上法庭,获得10倍赔偿;

2017年4月,北京一买家买下25瓶绿蜂胶囊,以“没有中文标示”将代购告上法庭,获得了10倍赔偿;

2018年7月,山东一买家买下30瓶澳洲保健品,以“没有中文标示”将一对澳洲PR代购告上法庭,获得了10倍赔偿;

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,一旦被碰瓷的找上,代购10场官司9场输,实在是没有道理可讲…

说到底,屡屡被碰瓷,还是因为代购一直是灰色行业的缘故。

商品入境,如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税法的话,确实是都需要按规定申请许可、贴中文标示和缴税的。

可现在,《电商法》明确表明态度,跨境电商进口物品将按照个人自用商品管理,

这意味着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不会被认为是商品,不需要贴中文标示、有许可证等等要求,

那么私人代购是不是也可以不用呢?

并不是…

因为很多私人代购并不属于跨境电商!

新的代购法明确规定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不能用于再次销售。

这是什么意思?

就是说国家默认跨境电商是“快递员”的角色,其货物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上,

而私人代购是“卖家”的角色,该交税交税,该贴标示贴标示…

所以就算新的电商法出台了,私人代购要是遇上了碰瓷,还是一碰一个准…

《电商法》马上就要实施,

跨境电商是要火了,

私人代购是要凉了。

代购们要不加入正规军,

要不,还是转行吧…

本文部分转载 原创: 路北

那么,有没有这样一种合法合规的模式继续从事私人代购呢?答案是有的,除了自称团购外(依然有部分风险),最稳妥的方式就是依托于代购平台代理,通过用户直接或代为下单的模式,直接直邮到用户手中,既不违反禁止私人二次销售的规定,同时打包发货物流一条龙服务省时省心,再者也无需垫付商品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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